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
发布日期 | 2012-02-02 | 截止日期 | 2012-02-06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吴采字(询)发[2012]001号
报价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对以下货物(工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请你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内容
报价供应商
(盖章) 法 人 联系人
供应商地址 联系电话
名 称 品牌 品牌、规格及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红外摄像机 1/3" SONY Super HADⅡ CCD,650TVL,配置8mm定焦镜头,彩色:0.1Lux/F1.2,0Lux(红外灯启动),红外距离5~10米,IP66,含支架.(安装在楼梯口) 9台
摄像机电源 开关电源 4个
红外防水枪式摄像机 1/3" SONY Super HADⅡ CCD,650TVL,配置16mm定焦镜头,彩色:0.1Lux/F1.2,0Lux(红外灯启动),红外距离20米,IP66,含支架 2台
16路嵌入式硬盘录像机 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H.264,16路D1实时录像,支持16路同步回放 1台
硬盘 1000GB 7200rpm 监控级SATA硬盘,视频图像存储15天 3块
视频线 128编 每个点平均100米 1500米
电源线 2芯电源线 每个点平均100米 1500米
网线 超五类非屏蔽 1箱
辅材 视频头、接头、接板、金属软管、线槽等 1批
合 计
金 额 人民币(大写): (¥ )
售后服
务承诺
完工时限 签定合同后七日内完工。
付款方式 监控系统安装调试,确保正常运转,验收合格后首付合同总金额的50%货款,正常使用三个月后付合同总金额的40%货款,余款在2013年内付清。
备 注 报价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提供相关经营、安装安防资质原件。
二、报价须知
(一)报价供应商向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但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询价函报价无效。必须按要求注明售后服务承诺及交货时间,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挖补,否则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于2012年2月6日10:00时将所要求提供的资质及密封好的询价函送到政府采购中心,过期无效;
(三)凡没在我中心《供应商库》中建立供应商信誉档案的、未参加2011年度资质审核的供应商需携带资质原件到吴忠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价评标,否则报价无效;供应商库联系人:余丽华 电话:0953-2011093
(四)报价供应商须将询价函完整下载进行报价,不得更改配置,否则报价无效;
(五)中标供应商须交纳中标金额10%的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单位账户。(拒退个人)
(六)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七)报价包括运送、安装、调试、税金及相关费用。
三、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项目经办人:蒋镜如 电话:0953-2010692
项目监督人:白姝泓 传真:0953-2010692
招标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吴忠市裕民西街国资大厦三楼
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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