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南通市 |
发布日期 | 2008-07-16 | 截止日期 | 2008-07-22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一、通州市兴仁镇兴仁小学食堂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镇财政自筹,已基本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通州市兴仁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次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招标内容:跨度24米、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钢构彩钢瓦食堂的钢构件制作、土建、水电安装等;
2、工程建设地点:通州市兴仁镇兴仁小学;
3、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7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8年9月 8日,工期 40 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
(3) 企业业绩及信誉:近二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且工程且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
(4) 项目经理业绩及信誉:近二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位。
(5)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任务已临近结束阶段,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报名
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工程招投标的单位,于2008年7月22日上午9:00至11:00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到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报名(行政中心4号楼)。
2、报名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包括:申请资格预审人简介;拟派项目经理近两年已完成及在建工程情况;近二年申请人已完成及在建类似工程情况;可用于本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和设备;拟投入的施工人员表;拟派项目经理及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两年来类似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
以上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七、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1、招标人将根据申请人的资质、业绩等方面情况到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招标人可以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也可以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八、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7月16 日至2008年7月22日上午11:00。
招标单位:通州市兴仁镇人民政府
地 址:通州市兴仁镇
联 系 人:周鉴
电 话:0513-8661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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