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日期 | 2015-10-16 | 截止日期 | 2015-11-05 |
采购业主 | -- | 招标公司 |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正文信息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北区临时用房景观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宁波鸿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鄞州区高桥学院路899号,规模及造价:详见施工图范围内,总造价约117万元;计划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招标范围:景观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和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和上述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施工招标文件请到 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温州银行大厦)20楼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7室(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联系人:沈鑫侃、潘萍霞,联系电话:0574-87298907。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5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温州银行大厦)21楼2110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收款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101983679050029652
7.其他说明
7.1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鸿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鄞州区高桥学院路899号
联系人:冯位江
电话:0574-8805224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555号(温州银行大厦)20楼2017室
联系人:沈鑫侃、潘萍霞
电话:0574-87298907
传真:0574-55717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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