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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厂房,1#、2#宿舍,18#、19#门楼,地下室

2021年11月12日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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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2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进展阶段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行业类别
项目详情
  • 建设单位 惠州市鹤湾智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3#-17#厂房,1#、2#宿舍,18#、19#门楼,地下室
    建设地址 惠州仲恺高新区沥林镇ZKE-002-34号、ZKE-002-35-01号地块
    建设规模 280268.37平方米 合同价格 65000 万元
    勘察单位 广东省惠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设计单位 深圳和华国际工程与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惠州市城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惠州广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何珊儒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严军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张雷
    合同工期 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4日
    备注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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