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7月03日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 1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9 年 4 月 16 日 -2019 年 4 月 22 日( 5 个工作日)。
电话:029-88855811、88333787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调查情况 |
1 |
(HP-4)年产 3 万吨双氧 水改造项目 |
西安高新区综合保税区韩松电子材料(西安)有限公司现 有厂区内10402 室 |
韩松电子材料(西安)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本次项目不增加产能,主要通过增加气提工序,来提高成品双氧水的品质(双氧水中的有机杂质由 150ppm 降至 120ppm)。 本次改造项目涉及建设面积180m 2 ,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净化单元:在现有氧化塔和萃取塔中间增加1台气提塔及辅助设备及相关公用工程;②双氧水储罐单元:在现有罐区增加一个双氧水储罐,用于缓存双氧水;③废RO单元(增加RO床1台及辅助设备工程);④空压站原空气压缩机南侧增加一台10500Nm 3 /h 空压机。 |
(1)废气:本次项目新增的气提废气依托现有的溶剂回收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约 15m 高排气筒排放。气提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标准要求。 (2)废水:本次项目不新增加员工,不产生生活污水,根据工程分析,本次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废水量为 1m 3 /d,主要为喷淋塔洗涤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排入厂区收集池,满足三星污水处理站接管要求后排入三星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本次项目新增加储罐位于已建成的双氧水生产装置区,地面防渗及围堰设置符合环保要求,各项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水、物料对地下水的污染。因此,项目运营对地下水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本次项目新增噪声源对各个厂界的贡献值较小,建成后基本不会改变现状厂界噪声值,周围 200m 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弃物:本次项目主要固废污染源为新增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所,定期委托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陕西中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可行,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调查意见。 |
为您推荐 陕西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