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2月28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祁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1月6日委托巢湖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项目名称: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建设地点:祁门县经济开发区华扬工业园区黄山农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祁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内容及规模:
黄山市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原黄山药谷资产项目,原黄山药谷项目建有一座500m3/d 污水处理系统,该污水处理系统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为充分利用此污水处理设施,业主单位与农华公司经过协商后决定,将该污水站作为祁门县经济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站(合同附后)。组织对现有设施检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目前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500m3/d,其150m3/d 的容量为接收华扬工业园区电子电器产业园及华扬园区其他企业污水,剩余350m3/d 的容量作为近二期华扬园区扩建建设规模,远期建设处理规模500m3/d,来水按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执行。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通过对现有污水处理单元及新建污水处理单元采取加盖收集并采用水洗净化、离子除臭和生物除臭工艺,可减少厂区恶臭污染物排放,有助于改善区域气环境质量。
2、废水
本次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对现有设备进行更换,新建一套预处理设施及生物滤池及反冲洗水池后,加强了原有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及规模,项目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通过明渠排入金东河。工程建设对地表水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次工程通过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对风机房采取建筑隔声,做好风机设备的隔声、减振、风管软接等降噪措施;将水泵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并采用减震基础,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次工程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栅渣、干化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栅渣及污泥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标准在厂区内进行临时贮存;最终处理方式需在试运行阶段做鉴别实验确定,如鉴别结论定性为危险废物,则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如为一般工业固体,则与其他固废一同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安全处置。
固废处置满足环保要求,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祁门县总体规划和祁门县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状况良好;项目施工期对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气环境、声环境有短暂的、局部的影响,经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可避免或减少这些不利影响;营运期新增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现有环境功能;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在区域内平衡;被调查公众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下一步的工程设计和建设,如能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建议,从环保角度出发,“祁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您对您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满意程度?
(2)您认为您所在地区最严重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对本地区环境有什么影响?
(4)您在项目建设过程最关心的问题是?
(5)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即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如果反对,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意见及建议?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祁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赵主任
联系地址:祁门县祁山镇华桥
联系电话:0559-4504570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巢湖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24号
联系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巢湖路324号
联系电话:18055912043
联系人:方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祁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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