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18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关于《安徽青山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成药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1年12月18日,我局拟对《安徽青山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成药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5189126,传真:0558-5189086
地址: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236800
项目名称:中成药加工生产线项目
项目代码:2111-341660-04-01-387411
建设地点:亳州市高新区养生大道与药王大道交叉口
建设单位:安徽青山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文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36337.4m2(约54.506亩),总建筑面积约46261.1m2,建设生产厂房、仓库、冷库、综合楼等附属建筑,购置生产设备,建设中成药生产线,配套相关给排水、供电、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中药提取物500吨、中成药300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2、废气:生产产生的粉尘、中药提取异味、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4、固废:生活垃圾、药材废弃物、废包装材料、收集药尘、提取药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过滤膜、质检废物。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由管道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标准(远期COD、氨氮按照与亳州市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执行)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采取上述废水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中药饮片前处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中药提取工序产生的中药异味(臭气浓度)、乙醇不凝气(非甲烷总烃)经管道进入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制剂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管道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在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池体上方采取密闭收集措施,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生物净化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颗粒物、NH3、H2S、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310005-202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厂界监控浓度限值,NH3、H2S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NMHC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310005-2021)中表6。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消声等防治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药材废弃物、废包装材料、收集药尘、药渣、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膜由厂家回收;质检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111-341660-04-01-38741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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