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8月19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兴科玻璃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平米油砂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和环保局。
联系电话:0552-4099091
地址:蚌埠高新区管委会三楼建设和环保局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万平米油砂玻璃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蚌埠市高新路以南、中粮大道以西 |
建设单位 |
蚌埠兴科玻璃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投资7200万元,在蚌埠市禹会区高新路以南、中粮大道以西,蚌埠兴科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新建年产1000万平米油砂玻璃生产线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43320m2,总建筑面积4332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酸洗过程中盐酸液挥发的氯化氢废气。酸洗废气经喷淋塔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厂界浓度根据预测,能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根据计算,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无超标点,满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m,距本项目50m以内无居民区等特殊保护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因此本项目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玻璃清洗废水、酸洗清洗废水、油砂清洗废水以及工作人员的生活用水。 玻璃清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酸洗清洗废水、油砂清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蚌埠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蚌埠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均能满足蚌埠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根据预测结果,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的生活垃圾、水箱沉渣、废包装材料、废酸桶和废油砂桶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不会产生堆存占地等方面的问题,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水箱沉渣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部门统一回收利用;废酸、废油砂、废酸桶、废油砂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本),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年产1000万平米油砂玻璃生产线项目备案的通知》(蚌高管项【2019】22号) |
为您推荐 安徽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