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化纤造粒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胶莱镇郭家庄村***号 |
建设单位: |
**海富**纤造粒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建于***胶莱镇郭家庄村东侧约***米处。项目厂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北侧隔路为空地。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建设面积****平方米。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粉碎机*台、化纤造粒机*台,主要原辅材料为废化纤布角***吨/年。项目达产后,年产化纤颗粒***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做农肥。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 (二)生产车间全封闭。 粉碎、造粒工序产生的粉尘及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经“喷淋降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中大气污染物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其他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排放标准。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类标准(昼/夜≤**/**分贝)。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的要求,废活性炭等作为危险废物按照**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环境保护设施岗位操作人员须培训到位,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能正常运转。 (六)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建设完善规范化排污口。按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建设符合要求的监测平台、采样孔等,便于日常监测、监察。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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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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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环境保护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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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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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路*号行政服务大厅西厅裙楼三楼环保窗口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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