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12日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吉安市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吉县发改审字〔2025〕23号
关于吉安县万福镇麻陂村麻陂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安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吉安县万福镇麻陂村麻陂河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提高河道防洪灌溉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万福镇麻陂村麻陂河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501-360821-04-01-458342)
二、项目性质:改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吉安县水利资源保护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万福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总长1.232km,护岸总长2461m(其中:左岸护岸长1226m,右岸护岸长1235m),全段清淤清杂,改造水陂闸门一座。小支流段:治理总长92m,护岸总长189m(其中:左岸护岸长93m,右岸护岸长96m),全段清淤清杂。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650万元(以县财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补助及自筹。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下一步前期工作,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5年2月10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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