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该地块可建用地面积发生减少,按照《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以及《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拟对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调整,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净用地面积由“68130.7平方米”调整为“66680.21平方米;
(2)建筑限高由“100米”调整为“住宅及相关配套建筑地上100米,商务建筑地上140米”;
(3)其他事项应遵照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执行。
该规划调整的相关内容可访问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页面(http://gtghj.wuhan.gov.cn/dxh/)。
公示时间:2019年1月4日-2019年1月13
日。
公示反映方式: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向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2.联系电话:027—83373776 潘工
3.传真:027—83223275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4.信件寄往 “东西湖区金北一路51号临空港大厦 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0040。
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