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28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交通运输 | 行业类别 | 国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联系电话:0318-8221176
传 真:0318-8226304
通讯地址:枣强县和平北路18号行政审批局二楼南厅
邮 编:0531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公告日期 |
枣强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弘飞线缆集团有限公司锅炉天然气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枣审表【2021】06号 | 2021年1月26日 | 202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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