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23日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开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竣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来源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到位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预算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负责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建设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合发改字〔****〕**号
关于调整**东环消防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消防救援大队:
报来《***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审批**东环消防救援站调整建设规模及总投资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
我局于****年*月*日已以合发改字〔****〕**号文批复**东环消防站项目立项。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项目占地约**亩,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业务用房、官兵集体宿舍、训练塔、饭堂、篮球场、跑道等基础设施。
项目在推进过程中,经项目业主单位反映,为进一步完善***消防救援覆盖面,提升防火救援能力,现经***人民政府同意,原则同意调整**东环消防站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代码:****-******-**-**-******),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后的项目名称:**东环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
二、调整后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参照《****消防部队大队办公场所库室设置规范》(桂公消(监)〔****〕**号)**大队办公用房****平方米;*.参照《城*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站****平方米;包含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训练塔、饭堂、登**台消防车和云梯消防车各一辆、器材装备一批等配套设施。
三、调整后的项目选址:***东环大**检察院南侧
四、调整后的项目实施单位:***消防救援大队
五、调整后的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所需资金拟由你单位申请上级补助及*财政配套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请严格依据《城*消防站建设标准》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号)及《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建设,严禁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者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修。
本批复自签发之日有效期为*年。
接文后,请据此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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