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报批市南区重点旅游饭店周边道路绿化整治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南城管函字[2017]12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市南区重点旅游饭店周边道路绿化整治提升项目。
二、项目名称:市南区重点旅游饭店周边道路绿化整治提升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青岛市市南区城市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南区武昌路、南海路、徐州路、台湾路、岳阳路、勋阳路等道路。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道路绿化整治提升,补栽行道树,绿化带内栽植乔灌草等多种植物丰富层次,节点位置栽植特选树突出亮点,设置绿化小品,修复破损铺装等。
六、项目总投资概算:4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49万元,其他费用41万元,预备费8万元。
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八、建设工期: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
九、项目编号:2017-370202-78-01-000021。
十、招标形式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形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十一、依据本项目建设方案批复文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必须在项目开工前向区发改局报送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十二、建设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做好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信访等社会不稳定事项的预案,要妥善解决好相关联的社会矛盾。
十三、项目本着不影响城市整体规划、城市景观文物保护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等组织实施,要符合土地、规划、环保、工程质量及招投标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并妥善处理好项目施工与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建设单位要做好资金落实工作,确保按期支付相应工程款项。本批复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