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13日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2018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三期)实施方案的函》(盐交〔2018〕110号)收悉。根据县主要领导2018年第623号批示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2018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8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三期)。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主要对嘉盐线、南王线、盐于线等5条线路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第一部分为交通标志标线,主要对本工程涉及的道路标志标线进行改造或増设,包括对部分道路标志版面信息调整,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结构老化的标志,对于缺失的警告、禁令、指示等标志进行増设,对嘉盐线标线磨损严重路段进行重新漆划;对核海线现有路段标线进行清除,按设计车道宽度重新漆划。
第二部分为蓄能自发光交通标识,主要对盐于线、南王线及翁金线部分路段增设蓄能自发光交通标识,盐于线及南王线自发光标识设置于机动车道边缘线边缘,翁金线自发光标识设置于路面边缘。。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47.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项目业主
海盐县公路管理段。
五、建设周期
3个月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项请联系相关部门办理。
此复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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