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5月10日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灌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3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及链接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1 | 关于广西灌阳县灌阳河新街镇青箱村~鼎锅村河段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灌灌环审字〔2019〕4号 | 2019.3.6 | 灌阳县水利局 | 灌阳县新街镇,主要整治河段为青箱村~鼎锅村河段 | 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3-4212136,通讯地址:灌阳县灌阳镇双桥路99号灌阳县环境保护局综合管理股,邮编:541600。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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