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21日 | 所属地区 | 天津市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8月15日我局拟对《卓轮(天津)机械有限公司清洗液清洁、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邮箱:hjbhj@teda.gov.cn
传真:022-25201018
通讯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B4环境保护局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
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卓轮(天津)机械有限公司清洗液清洁、回用项目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信息公开后,我局将要求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各方意见明确予以采纳或不采纳的处理意见,并对环评文件进行修改。
项目名称:卓轮(天津)机械有限公司清洗液清洁、回用项目
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79号
建设单位:卓轮(天津)机械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卓轮(天津)机械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润滑油、清洗废水、废溶剂等,目前均委托合佳威立雅进行处理,为了减少处理废液量,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卓轮(天津)机械有限公司拟投资165.6万元在二期厂房建设“(天津)机械有限公司清洗液清洁、回用项目”。采用超低温(35℃-45℃)热泵蒸馏处理方式处理,无需系统清洗装置,项目实施后可削减废液量。本项目建成后,满负荷运行状态下,预计年危险废物削减量为162t/a,蒸馏产生的蒸馏水为162t/a均回用于清洗剂的溶液配制,有效减少配制用水使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废液减压蒸馏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为废清洗液中少量小分子有机物,属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本项目处理废液90%以上为水,剩余10%主要包含矿物油、金属屑、灰尘等难挥发杂质,小分子有机物含量在0.1%以下。大部分的小分子有机物随蒸馏水进入过滤装置处理,过滤装置处理效率为90%,约10%被蒸馏水罐上部集气管路收集,由排气筒P1排放。蒸发器最大处理能力为1.4t/d,根据物料衡算,则蒸馏废气中VOCs排放速率为0.009kg/h,由上方集气管路进行收集,集气管路配套风机风量为1000m3/h,则外排VOCs浓度约为8.75mg/m3。
本项目处理废液有一定异味,故采用臭气浓度对蒸馏废气进行监控,预计经新增排气筒外排臭气浓度小于1000(无量纲)。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无废水排放,且不新增人员,因此本项目无新增废水。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泵等设备噪声,经墙体隔声后,噪声源强为60~70dB(A)。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浮油(S1)、浓缩液(S2)、废精密滤芯(S3)和废RO膜(S4)。
相关部门意见: 无
企业公示网站:https://wenku.baidu.com/view/df998b88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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