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洪排涝工程 (**蠡**闸 )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防洪排涝工程 (**蠡**闸 )申请项目用地预审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为****重点防洪排涝工程,属水利设施项目,拟用地涉及***华庄街道,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拟用地总面积 *.****公顷,其中耕地 *.****公顷,未利用地 *.****公顷。该项目符***省划拨供地目录。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
三、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必须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要求足额落实耕地开垦费资金,切实做到占补平衡。
四、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确保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项目按规定审批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六、依据国土**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本文件有效期至二○一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