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13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关于张家口新素燕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燕麦方便食品生产加工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经审议,我局已对张家口新素燕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燕麦方便食品生产加工项目作出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9日(公告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3-7159756
传真电话:0313-7159756
通讯地址: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邮编:075000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批复文件全文 | 备注 |
张家口新素燕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燕麦方便食品生产加工项目 | 张经环表审〔2018〕42号 | 2018年8月3日 |
张家口新素燕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燕麦方便食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张家口宣化区沙岭子镇屈家庄村北。租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占地3300㎡,建筑面积2000㎡,建设车间、库房等,购置燃气蒸汽锅炉等加工设备及环保设施约26台套,建成后年加工燕麦片3000吨、方便杂粮粉1000吨。项目总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2.2%。 二、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实施项目建设。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1、废水:锅炉外排水用于厂区泼洒地面抑尘;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废气:燕麦片打毛工序、杂粮粉生产工序产生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天然气蒸汽锅炉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杂粮粉熟制工序锅炉燃烧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冬季采暖采用电器设备。 3、噪声:机械等设备生产噪声,经加装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措施后,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除尘灰做为饲料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总量控制指标按照河北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确认书批复执行。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投入正式运行前完成自主验收,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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