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木质家具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柘沟村工业聚集区 |
建设单位: |
青岛碧弗莉家具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18年08月01日
至
2018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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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一、该项目拟建于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柘沟村工业聚集区,租赁青岛盛涛鞋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隔道路为青岛远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侧隔道路为青岛南洋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北侧为林地。项目总投资1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总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800平方米。项目从事沙发、床、餐桌(椅)、电视柜、茶几、酒柜等木质家具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锯、木工镂铣床、刨床、钻床、磨光机、缝纫机、喷漆流水线等共191台(套),主要原辅材料为外备实木料312立方米/年、多层板92立方米/年、牛皮2000平方米/年、海绵3吨/年、PG1368拼版木胶3.24吨/年、白乳胶0.48吨/年、固化剂0.075吨/年、硝基底漆0.69吨/年、水性漆4.14吨/年、松香水0.576吨/年、格丽斯着色剂0.18吨/年、无机色精0.4吨/年、稀释剂2.04吨/年。项目年产沙发、床、餐桌(椅)、电视柜、茶几、酒柜等木制家具5000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外运做农肥,不外排。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 (二)生产车间、喷漆及晾干区域全封闭。 木材下料、机加工、雕刻、砂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调漆、喷漆、晾干、烘干废气集中收集,经“过滤棉+UV光氧+活性炭吸附”废气净化处理设备处理后,与打油磨粉尘通过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甲苯与二甲苯合计、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三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中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 颗粒物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厂界甲苯与二甲苯合计、VOCS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2中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夜≤60/50分贝)。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废漆渣、废打磨粉尘、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每月更换一次,年更换量为7.625吨)、废灯管、废砂纸等作为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提高循环利用水平,环境保护设施岗位操作人员须培训到位,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能正常运转。 (六)提高风险意识,严格落实报告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七)生产车间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八)在污染防治设施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监控并与我局联网。 (九)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建设完善规范化排污口。按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建设符合要求的监测平台、采样孔等,便于日常监测、监察。 (十)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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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胶州市环境保护局 |
联系电话: |
82206395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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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北京路行政服务大厅三楼 |
邮政编码: |
2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