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9年1月18日我局受理了东方剑桥本溪国际学校建设项目变更环评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5日(10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环评报告有不同意见,请在2019年4月15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东方剑桥本溪国际学校建设项目变更 |
本溪高新区日月岛办事处边牛村 |
哈尔滨剑桥学院 |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18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联系电话: 024-45858705
联系地址: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