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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20年01月08日 > 审批项目 > 《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导则修订》(A3-7#/8#地块)局部调整(批后公布)

《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导则修订》(A3-7#/8#地块)局部调整(批后公布)

2020年01月08日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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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08日 所属地区 浙江省 进展阶段 项目审批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交通运输 行业类别 国道
项目详情
  • 一、 调整背景

    为进一步加快核心区产城融合步伐,招引优质产业集聚项目,完善A3区块用地布局和空间形态,根据《关于申请对<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导则修订>(A3-7#/8#地块)进行规划局部调整的函》,特组织对A3-7#/8#地块进行规划局部调整。

    二、 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的A3-7#/8#地块,北至宁东路、南至嘉会街、西到昌乐路,东临承源路,总用地面积约1.27公顷。

    区位图

    三、 调整内容

    本次将A3-7#/8#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R+B(商住比为7/3),调整为商业和商务设施综合用地(B1+B2)。对容积率、建筑高度进行适当提高,容积率由5.5调整为6.9,建筑高度由150米调整为170米。

    表1地块指标汇总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公顷)

    容积率

    建筑高度

    (米)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A3-7#/8# 

    R+B

    B1+B2

    1.27

    1.27

    5.5

    6.9

    150

    170

    四、 结论

    综上,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满足规范要求,调整方案可行。

    图纸: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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