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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8年05月02日 > 审批项目 > 宁江区2018年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大洼至朝阳段)

宁江区2018年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大洼至朝阳段)

2018年05月02日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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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02日 所属地区 吉林省 进展阶段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行业类别
项目详情
  •   宁江区2018年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大洼至朝阳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江区2018年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大洼至朝阳段)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2093026(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438-2093085

      通讯地址:松原市锦江大街2999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宁江区2018年农村公路改建项目(大洼至朝阳段)环境影响报告表

      松原市大洼镇至朝阳镇

      松原市宁江区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起点位于大洼镇内与在建国道G203相交,止于朝阳村内与疏港路相交;道路总长6.88千米,本项目公路总占地面积55040平方米,全部为原有道路用地,未新增永久占地。总投资832.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1.施工期要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对施工沿线的环境敏感点,应通过设置临时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音施工设备、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2.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外购商品沥青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运输料石、水泥、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须覆盖篷布,临时堆放的土石方、料场要采取设防尘网、定期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减少不利天气条件下沥青路面施工。

      3.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施工机械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施工废水以及施工期生活废水排入至临时防渗旱厕内,待施工结束后,清掏外运处理。

      4.本项目在敏感地段及转弯处设置指示及限速标志,并对行驶车辆进行限速、敏感地段禁止鸣笛等措施,使其对区域内声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各敏感点的环境噪声值要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

      5.项目要合理布局,沿线清表土要选定统一的堆放地点集中堆放,用于后期植被恢复、覆盖表层等绿化工程;在施工场地、材料堆放场地周围必须设置临时围堰;项目建成后要对道路沿线进行生态补偿,及时覆土恢复地表植被,加大对道路两侧的绿化。

      6.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加强运营期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措施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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