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 [切换分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招标网 > 2019年10月08日 > 审批项目 > 织布机生产项目

织布机生产项目

2019年10月08日 山东省
  •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注册】成为会员。
  • 已注册会员请【登录】后查看。
  • 更多详情,请查看【会员服务列表】
  • 如果您需要解决登录及其他问题,请您拨打客服热线:400-633-1888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08日 所属地区 山东省 进展阶段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行业类别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织布机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青岛市胶州市洋河镇山相家村东
    建设单位: 青岛祥辉机械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大润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19年04月03日  至  2019年04月10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建于青岛市胶州市洋河镇山相家村东,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青岛天元翔海有限公司;西侧隔规划道路为闲置厂区;北侧为青岛信德纺织机械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租赁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喷水织布机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空压机1台、打磨机5台、专用喷烤漆房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为铸铁件220吨/年、成品件240套/年、钢件100吨/年、铜件3吨/年、不锈钢件13吨/年、塑料件1吨/年、铝件2.5吨/年、标准件2.2吨/年、角铁0.07吨/年、油性底漆1.1吨/年、油性面漆1.0吨/年、稀释剂0.6吨/年。项目达产后,年生产喷水织布机240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外运做农肥,不外排。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
    (二)生产车间、喷漆及烘干区域全封闭。
    经过滤棉去除漆雾后的喷漆废气与烘干废气集中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二甲苯、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
    打磨粉尘集中收集,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厂界二甲苯、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夜≤60/50分贝)。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包括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机油桶)、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环境保护设施岗位操作人员须培训到位,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能正常运转。
    (六)在污染防治设施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监控并与我局联网。
    (七)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并定期向我局备案。
    (八)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建设完善规范化排污口。按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建设符合要求的监测平台、采样孔等,便于日常监测、监察。
    (九)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胶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82206395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西厅三楼
    邮政编码: 26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相关工程参考
相关设备参考
相关服务参考
相关材料参考

为您推荐 山东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

加载中...

广告

加载中...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