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11月24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项目名称: 年加工18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石庄镇砖桥村二十二组;
建设单位:南通圣建秸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18000吨生物质颗粒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按“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暂作农肥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在污水接管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委托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治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有效收集并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m;定期对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表》要求;同时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3、在设计过程中进行合理布局、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类标准,且不得扰民。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天。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7289271,邮箱:rghb201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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