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宠物食品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黄岛区泊里镇信阳驻地信阳北路4号 |
建设单位: |
青岛鸿源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
至
2019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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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信阳驻地信阳北路4号,项目占地面积为14855m2,包括生产车间2座,办公室1座,冷藏区1处。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建成后,达到年产100吨宠物食品的生产规模。 主要原辅材料:鸡肉240t/a,鸭肉60t/a,淀粉10t/a,食用盐1.5t/a。 主要生产设备:滚揉机4台,斩拌机2台,搅拌机2台,切片机2台,拉伸膜包装机1台,金属探测仪1台,烘干房1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解冻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旱作类标准要求,外运作农田灌溉,多余废水外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做农肥。 (二)项目污水处理站地上设备气浮机加盖封闭,后续处理方式为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减少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放。烘干臭气经引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车间上方15m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大于90%以上,NH3、H2S、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厂界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项目不设环境防护距离,以烘干房外100m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目标。 (三)项目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音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人工分拣废渣、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产生的废油脂集中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五)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将环保设施运行纳入每日检查范围,活性炭每季度更换1次,保存维护保养记录,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有效运行。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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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黄岛分局 |
联系电话: |
85166723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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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双珠路166号 |
邮政编码: |
2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