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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8年02月13日 > 审批项目 >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18年2月10日)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18年2月10日)

2018年02月13日 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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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13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进展阶段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行业类别
项目详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金强(福建)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工程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10日-2018年2月15日(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55035

        传    真:0591-22055035

        通讯地址: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350200

       

        序

        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强(福建)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期工程改建项目

    长乐潭头镇工业区二刘村

    金强(福建)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金强(福建)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金强(福建)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长乐潭头镇工业区二刘村

    总 投 资:58566.11万元

    建设规模:三期扩建项目征地面积183206m2,总建筑面积103190m2

    生产规模:年产节能消音耐火风管1000万m2、轻钢集成房屋30万m2

    主要建设内容:三期项目用地范围成“1”字形,厂区大门位于北面,大门旁为门卫间,进厂后,北面为4#厂房及研发楼,往南为1#及2#宿舍楼,中部为9#、8#及7#厂房,南面为6#及5#厂房。厂区北侧设有配电间。

    生产定员:员工定员280人,均住厂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单班制,每天8小时。

    (1)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有两种类型废水,其一是施工废水,其二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各类施工设备维修、清洗废水,施工废水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排放,对周边水环境没有影响。

    本工程施工人员夜晚就外租房住宿,其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单独外排。因此,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②运营期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在混凝土制备工序,混凝土原料混合搅拌用水量大部分被产品带走,小部分蒸发,没有废水外排;混凝土搅拌设备和车辆清洗废水进入厂区北侧自建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项目生产加工过程没有生产废水外排。

    生活污水经厂区西北侧自建的经埋地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水质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二级标准后排入潭头江,对其水质的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①施工期

    施工期大气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的影响。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主要为规划工业用地或工业企业,施工期废气会对附近敏感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经过采取一定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的影响较小,不会对附近敏感目标产生太大影响。

    另外,在工程施工期间,使用液体燃料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发动机排放的尾气 中含有SO2、NO2、CO、烃类等污染物,一般情况下,这些污染物的排放量不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②运营期

    三期改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加工粉尘、喷漆废气及混凝土搅拌站粉尘。

    本项目有组织加工粉尘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有组织加工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喷漆废气经密闭喷漆房收集后,经过滤棉+1套活性炭处理装置+3#排气筒(15m)处理后达标排放,漆雾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VOCs、苯、二甲苯排放浓度能达到《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7〕9号)中表1的标准限值;混凝土搅拌站原料瓶仓粉尘经收集后,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有组织原料瓶仓粉尘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标准。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增加车间周边绿化、喷淋洒水防尘、原料堆场建立围挡、原料运输车辆加盖蓬布等措施后,无组织粉尘的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正常情况下废气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能符合相应排放标准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①施工期

    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周边主要为规划工业用地或工业企业。因此,在施工过程应采取必要的防治及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且施工噪声的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其影响是暂时的。

    ②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间,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厂房墙体隔声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较小。但厂方应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进行降噪,加大设备用房的隔声效果,在厂墙内种树降噪,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①施工期

    施工场地应设临时垃圾桶和垃圾箱,对产生的施工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建筑垃圾及渣土应妥善处置。对于建筑垃圾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如废碴土、废砖头等,可以与施工期间挖出的土石一起堆放或者回填。对于废钢筋、混凝土废碴、废木料、废砖头、废瓷砖(片)以及一些废弃的包装材料如废水泥袋、塑料袋、包装纸箱等应统一收集回收再利用。在妥善处理情况下,施工建筑产生二次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影响不大。

    ②运营期

    项目产生的边角废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及焊渣等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原料桶经收集后暂存后,定期由原材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抹布和废手套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等危废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项目只要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后,各种固废均可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注:百日攻艰期间,该事项公示期以日历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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