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02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交通运输 | 行业类别 | 国道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9年10月24日-11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0月24日-11月1日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1月1日-11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16-2012613
传真:0316-201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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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065000
2019年10月24日-11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文安县海星汽车座椅有限公司年扩产30万件汽车座椅零部件项目 | |
2 | 廊坊静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汽车座椅配件项目 | |
3 | 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综合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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