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1月23日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项目名称 |
湖南港航物流投资有限公司长沙铜官港水运物流园一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港航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园内湘江大道以北、铜官大道以南、彩虹路以西;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为246122.93m2,总建筑面积为96900m2,项目总投资38278.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7万元,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仓库及零担仓库(丙类)19栋,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9m;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及综合配套中心4栋,建筑层数为6层,建筑高度22m,布置于湘江大道临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水环境:施工现场设置完善的配套排水系统、泥浆沉淀设施,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经过冲洗后方可上路,冲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作为洗车水;施工区车辆出口处,设置一个10m3的施工车辆清洗设施和沉淀池,以收集施工污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望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做好建筑材料和施工废渣的管理和回收,特别是含有油污的物体,不能露天存放,以免因雨废油水冲刷而污染水体,应用废油桶收集起来,集中保管,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回收,严禁将废油随意倾倒,造成污染。 环境空气:施工单位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5个100%”抑尘措施(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除房屋的工地100%洒水压尘、暂时不开发的空地100%绿化);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防尘降尘设施、装置等。 声环境: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低频振捣器代替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以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多台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地点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禁止夜间10点至翌日6点、中午12点至14点的休息时间施工;尽量采用各种隔声降噪措施,在用地范围四周设置施工围墙以减轻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区以及办公楼的影响等;对冲压机械、压缩机、振动筛等强振动污染源,应尽可能采取隔振措施,以减弱机械设备扰动对周围环境的振动污染;减少交通噪声,大型载重车辆在进出施工场地时应限速20km/h,并禁止鸣笛。 固体废物: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弃渣均要求集中堆置于临时弃渣场或用于地基填筑,临时弃渣场采取彩条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施工期表土开挖产生的土方设置临时表土堆放场,并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在本项目施工后期用于项目区绿化用土;施工期生活垃圾主要为有机废物,包括剩饭菜、粪便等。根据项目区施工地布置情况,在临时生活区附近设置1个临时垃圾收集站,垃圾站有效容积应达到20m3。由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人员生活区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工作,并配套必要的清扫工具。垃圾清运可委托市环卫部门进行,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每周清运3~4次,清运的垃圾应运至望城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其表层应及时覆盖渣土,防止苍蝇蚊虫孳生;建筑垃圾处置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按照望城县渣土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清运至望城县建筑垃圾消纳场所。 运营期: 水环境: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排水,雨水采用雨水斗收集后通过雨水渠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排放,产生的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12m3/d(1868.8m3/a),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望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环境空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硬化运输道路,加强厂区绿化和车辆运输管理等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垃圾站采用封闭式地埋垃圾站,确保恶臭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 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有效地减震隔声处理;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加强员工培训,实施精细化生产,所有零部件及设备均需轻拿轻放,避免偶发噪声产生。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面厂界临交通干线一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 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运至厂区垃圾收集站再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厂区垃圾收集站,再由环卫部门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18年1月11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望府东路19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410200 联系方式: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管理科0731-88069707; 监察室88075199 联 系 人:李义 13973157422 |
2018年1月11日
为您推荐 湖南省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