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吨塑料颗粒项目 |
建设地点: |
*****海尔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力达化学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津宜兰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项目概况: |
该扩建项目拟建于*****海尔工业园内,**力达化学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建筑面积约****平方米。项目从事塑料颗粒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平行同向双螺杆挤出造粒机*组、平行同向双螺杆挤出造粒机*组(实验用)、高速混合搅拌机*台、注塑机*台(实验用)等,主要原辅材料为PP(聚丙烯)****t/a、PE(聚乙烯)****t/a、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t/a、玻璃纤维***t/a、滑石粉***t/a、EBS(乙撑双硬脂酸酰胺)*.**t/a、色母**.**t/a。项目达产后,年产聚丙烯汽车专用料****吨、 ABS家电专用料***吨、*PE防腐料****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政污水管网排入****北控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表*中B级标准。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 (二)生产车间全封闭。 投料、混料粉尘集中集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P*)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表*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 熔融、挤出废气集中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P*)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中表*中II时段要求。 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 ****.*—****)表*中标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表*中*类标准(昼/夜≤**/**分贝)。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的要求。废活性炭、废UV灯管作为危险废物按照**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环境保护设施岗位操作人员须培训到位,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能正常运转。 (六)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建设完善规范化排污口。按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建设符合要求的监测平台、采样孔等,便于日常监测、监察。 (七)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并定期向我局备案。 (八)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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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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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环保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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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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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行政服务大厅西楼三楼环保窗口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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