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电缆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胶北工业聚集区 |
建设单位: |
青岛华信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银燕环保科技研究所 |
公示时间: |
2018年08月29日
至
2018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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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建于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胶北工业聚集区,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为胶州市东茂蔬菜研究所;北侧隔道路为空地。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项目从事电缆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拉丝机、绞丝机、挤出机、成缆设备、检测设备、空压机等11台(套),主要原辅材料为PVC颗粒30t/a、铜丝30 t/a、铝丝10 t/a、辅料(填充绳、耐火带)2t/a。项目达产后,年生产电缆线150万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作农肥,不外排。冷却池、化粪池须做防渗处理。 (二)生产车间全封闭。 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 厂界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 2801.6—2018)表3中标准;厂界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夜≤60/50分贝)。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作为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提高循环利用水平,环境保护设施岗位操作人员须培训到位,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能正常运转。 (六)生产车间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 (七)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建设完善规范化排污口。按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建设符合要求的监测平台、采样孔等,便于日常监测、监察。 (八)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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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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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胶州市环境保护局 |
联系电话: |
82206395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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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北京路行政服务大厅三楼 |
邮政编码: |
2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