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燃气锅炉代替燃煤锅炉技术改造项目(临港) |
建设地点: |
黄岛区大珠山路东、陡楼山路南 |
建设单位: |
青岛万事兴橡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 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公示时间: |
2018年06月26日
至
2018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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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一、 该项目位于黄岛区大珠山路东、陡楼山路南。“青岛万 事兴橡塑有限公司年产230万个橡胶轮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获得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环评批复和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青环黄审〔2016〕304号、青环黄验〔2017〕34号)。项目拟淘汰1台4t/h燃煤蒸汽锅炉并拆除原有锅炉房及设施,在原有锅炉房西侧新建一座锅炉房,新上1台2t/h的燃气蒸汽锅炉。项目产能、生产工艺等均不发生变化。 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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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新增废水为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定期排污水。生产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B等级的标准。 (二)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永久性监测孔和监测平 台,并设置环保图形标志。 锅炉燃用天然气,设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 (三)项目厂区须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在厂房内,采用设置独立基础、安装减震垫等防噪设施等,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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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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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 |
联系电话: |
85166723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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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黄岛区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厅 |
邮政编码: |
2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