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13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7日。
1、项目名称:斯柯达4S店车间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北路东侧、荷叶东路北E14区块
3、建设单位:扬州润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苏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18万元位于扬州市扬子江北路东侧、荷叶东路北E14区块,主要从事代理斯柯达汽车在扬州地区的销售、维修、保养相关配套服务。公司在原有烤漆喷漆房旁边,新增一间烤漆喷漆房,用电能作为能源,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拥有两间烤漆喷漆房,将达到维修、保养汽车3600辆/年的服务能力。原有烤漆喷漆房使用柴油作为能源,现已改用电能。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汤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②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干磨废气、喷漆烤漆废气。本项目厂区平面半敞开式布置,自然通风,汽车尾气易于扩散且排放量较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干磨废气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装置收集净化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喷漆烤漆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收处理后,分别由15m高1#、2#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需设置在全厂边界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③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辆试行噪声、维修设备和风机运行噪声、空压机噪声等,声源值约为65dB(A)~90dB(A)。通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来控制噪声。经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可厂界达标。
④固体废物: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由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处,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废不外排。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7日在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87892501 0514-87896760
传真:0514-87883594
通讯地址:扬州市兴城西路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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