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1年08月21日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交通运输 | 行业类别 | 国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2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8月21日-2021年8月2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475-8833849、8910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833849
通讯地址: 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1 |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诚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利用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通环审[2021]16号 |
2021年8月20日 |
为您推荐 内蒙古自治区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