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14日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威海市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开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竣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来源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到位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预算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负责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建设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对**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东母猪河临港区段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临港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 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东母猪河临港区段生态修复及水质提升项目公示版.pdf审批意见.pdf | 威环临港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