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07日 | 所属地区 | 青海省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交通运输 | 行业类别 | 国道 |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青海省海西自治州人民医院向我厅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相关材料,经审查,拟同意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青海省海西自治州人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32800440880347J
地 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乌兰东路17号
法人代表:范剑
许可证号:青环辐证〔12009〕
种类和范围: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0日
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公众监督,现对其辐射安全许可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厅将接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2019年11月7日~11月11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971-8204443
通信地址: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邮编:8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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