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20日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南发改社会〔2018〕39号
马山县妇幼保健院:
报来《关于给予马山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马妇幼报〔201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以及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组织专家对《马山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现对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马山县妇幼保健院保健业务设施,改善马山县医疗卫生服务基础条件,同意建设马山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二、项目编码:2018-450100-83-01-000013
三、项目建设地点:马山县政务中心南面,威马广场往南蛇岭一带。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本项目是马山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的一期工程。拟建设一栋门诊楼和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6573平方米,其中门诊楼建筑面积95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系统、绿色建筑、电梯工程、医疗供氧工程。
五、建设标准: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门诊楼建筑抗震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按7度要求加强抗震措施,地基基础拟采用柱下独立基础。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800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为6955万元,第二部分其他费用为332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516万元。
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财政配套、县级配套资金及业主自筹解决。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九、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规模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根据有关规定,需到我委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马山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9日
为您推荐 广西壮族自治区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