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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19年08月02日 > 审批项目 >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门市芯创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天门市芯创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19年08月02日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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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02日 所属地区 湖北省 进展阶段 项目审批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交通运输 行业类别 国道
项目详情
  • 天发改文〔2019〕169号

    天门市天城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天门市天城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天门市芯创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天工投文〔2019〕4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抢抓省委、省政府打造“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的重大机遇,为我市招商引资创造便利条件,原则同意天门市芯创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天门市西湖路、天仙大道交汇处西南部。

      三、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15907.89㎡(折173.9亩),净用地面积106933.33㎡(折160.4亩),总建筑面积108192.4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94300.73㎡、研发楼建筑面积5372.18㎡、宿舍建筑面积7365.12㎡、配套用房建筑面积881.58㎡以及消防水池及泵房272.81㎡。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辅助工程。本项目建设期限为24个月,即2019年7月至2021年7月。

      四、该项目投资估算约33837.67万元,具体建设规模、投资规模以项目建设初步设计概算为准,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本工程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六、项目环保方面的要求:本项目运营主要产生废水及固体废弃物污染。对废水污染防治要求应达到国家规定的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限值。固体废弃物应由清洁人员收集至垃圾存放点,由环卫车辆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七、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天门市芯创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项目用地情况的说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9-天规<用地>-573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9-天规<工程>-5733)、《关于天门市芯创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项目固定资产节能审查的说明》。该项目在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编码为 :2019-429006-39-01-036415。

      八、本批复有效期24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九、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调整,请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请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按程序报批,并请在项目推进中优化设计,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加强建设期间的组织管理,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质量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天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天门市芯创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项目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   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审批部门盖章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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