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1月28日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申请人:林福华
地 址:大门镇小门村
申请人房屋座落于大门镇小门村根据洞头区村庄布点规划为限制型村庄,该户于2018年7月向本所提出个人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行政许可申请,经本所审核拟批准原址拆建。拟批准林福华筑占地为69.37平方米,建筑面积控制200.00m2.建筑层次规划控制二层局部三层(斜坡屋面 30度,高度 2.10m),即底层层高3.30米,二-三层层高3.00米。底层室内标高按林建国房标高为准(39.48).
四至如下:(见图)
东 侧:东侧墙设为防火墙。
南 侧:道坦
西 侧:与林建国房共墙。
北 侧:坎。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
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
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洞头区大门住建所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63458442)
洞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 8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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