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14日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开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竣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来源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到位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预算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负责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建设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你院报送的西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工程节能报告收悉。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年第**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鄂发改规〔****〕*号)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和省“十三五”节能规划,满足地方“双控”要求,用能分析客观准确,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项目****年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吨标煤,其中,年耗电量***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万立方米,年耗新水**万吨。
二、请你院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你院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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