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4月24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惠州市浩宇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4月4日至4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南亨西路惠阳区环保局,邮编:516211
联系电话:0752-3826511
传 真:0752-3826511
项目名称 |
惠州市浩宇家具有限公司家具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惠州市浩宇家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惠州市惠阳区秋长维布村牛岭村民小组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员工60人,项目主要从事家具的生产,年生产木框架沙发8万套、沙发床5万套、铁架沙发1000套、脚踏2万个、抱枕30万个。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
1、主要的环境影响:生活污水、噪声、废气(粉尘、有机废气等)、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等。 2、拟要求采取的措施: (一)项目不得擅自增设喷漆、印染等工序。 (二)项目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相应污水处理厂,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相应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 (三)项目粉尘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放,有机废气的排放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第Ⅱ时段限值。 (四)项目应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及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2类标准要求。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危险废物的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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