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3月07日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开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竣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来源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到位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预算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负责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建设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 通讯地址:扬子**路***号 邮编:****** |
扬环审批〔****〕*号
项目代码:****-******-**-**-******
关于潍柴****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一号工厂涂装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潍柴****柴油机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一号工厂涂装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万元,将现有一号工厂的涂装生产线南移,并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用水性漆喷涂。项目建成后,原有年产**万台柴油机的生产能力不变。根据你公司委托**智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结合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选址符合***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等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一并经厂区现有一号工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本项目喷漆废气采用水幕除漆雾+活性炭吸附处理;流平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烘干废气采用催化燃烧处理后,一并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标准,VOCs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表*中相应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本项目污泥、漆渣、废水性漆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五)本项目以涂装车间边界设置***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六)按照《***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号)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三、本项目实施后,一号工厂污染物排放量重新核定为:
(一)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有组织)≤*.***吨/年、VOCs(有组织)≤*.***吨/年;
(二)固废废弃物: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
四、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号)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五、本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应按环保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请***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本项目现场监督管理。
六、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才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分送***环境监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环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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