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20日 | 所属地区 | 黑龙江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6日-2018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8645653633 13555219955
通讯地址:北安市市政府行政审批大厅102室
邮 编: 164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年产1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北环建审[2018]10号 |
20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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