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地字第沪静地(2019)EA3101062019552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
发证机关: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
日 期:2019-01-15 |
|
|
|
用 地 单 位 |
上海融政新置业有限公司 |
用地项目名称 |
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070501单元18-01地块 |
用 地 位 置 |
上海市大宁路街道 |
用 地 性 质 |
|
用 地 面 积 |
26189.6 |
建 设 规 模 |
87474.0 |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N070501单元18-01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编号:沪静规土许地〔2019〕50号)一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范围图一份。
|
遵守事项: |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