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6月28日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乡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金乡县羊山风力发电并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2363683、2363820
通讯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北路6号
邮 编: 272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乡县羊山风力发电并网项目 | 济宁市金乡县羊山镇、马庙镇、鱼山镇、鸡黍镇境内 | 金乡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金乡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金乡县羊山风力发电并网项目总投资80114.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8.99万元,拟建设于济宁市金乡县羊山镇、马庙镇、鱼山镇、鸡黍镇境内。项目安装单机容量2200kW的风电机组45台,总装机容量99MW,并建设配套的场内道路,集电线路设施,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预计年上网发电量为199.963GW·h。 | 一、施工期应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布置施工场地,建立临时声障减少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采取围护、洒水防尘措施,减轻扬尘污染;施工期施工机械的冲洗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定期清运;建筑垃圾用作项目回填和绿化,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道路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减少水土流失。 二、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厨房做饭炒菜时的油烟废气,建设单位需按要求在食堂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并使用清洁能源,使油烟废气达标排放。 三、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产生生活污水0.76m3/d(277.4m3/a),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规定后回用于绿化及道路喷洒,不外排。 四、优化项目平面布置,做好绿化美化。项目发电机采用低噪声设备,风机采取减振措施,确保项目区噪声满足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妥善处置。废机油和废变压器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和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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