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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2021年01月06日 > 审批项目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关于精诚农贸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告西环批字〔2021〕1号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关于精诚农贸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告西环批字〔2021〕1号

2021年01月06日 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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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6日 所属地区 陕西省 进展阶段 项目审批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交通运输 行业类别 国道
项目详情
  • 陕西西乡精诚农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精诚农贸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该项目位于沙河镇,总投资9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600亩,主要新建菌包生产车间、培养室(养菌库、调温库)、香菇种植示范区、袋料木耳种植示范区、办公区、锅炉房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香菇菌袋500万袋、木耳菌袋1500万袋。

    你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符合环评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较全面,项目介绍和污染因素分析较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我局局务会研究,形成以下审批意见:

    一、本项目为食用菌种植类,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一(农林业中的2、农产品及农作物种子基地建设),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我局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结论,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和运营,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有效控制不利环境影响。

    二、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安装到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锅炉须使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对原料堆存场地及筛分搅拌工序适当洒水,减少粉尘无组织逸散。

    (二)厂区须实行雨污分流,锅炉用水回用于物料预湿环节,员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容积不小于10m3)收集处理,废水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的施肥、灌溉,不得随意排放进入自然水体。

    (三)合理布设厂内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拌料机、制冷剂等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生产车间进行密闭隔声。

    (四)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建设危废储存间,制冷机更换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统一存储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菌袋、培养基废渣、锅炉灰渣收集后还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交由镇村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建立环保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和岗位环保工作责任制,负责对污染物的排放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四、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环保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并按要求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持证排污。

    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

                                         2021年1月4日



    1、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联系方式

    电话:0916-6369054 传真:0916-6218109

    通讯地址:西乡县文昌路北段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环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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