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街道N**-**、N**-**、N**-**地块商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科岸承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我局提交的《*****街道N**-**、N**-**、N**-**地块商办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相关材料收悉,现已审理完结。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位于*****地区,****港、西至**路、南至**西路、北至盛大花园小学,分南北两个区块。南区拟***栋*层(C*#-C*#、C*#为*层,C*#局部*层)单体建筑,其中C*#-C*#设置餐饮区域;北区拟***栋高层商业办公楼(T*-T*)及*栋*层商业(C*#),其中T*-T*一层设置餐饮区域。项目另***层地下室及燃气锅炉等配套设施,其中地下一层设置商业、零售、餐饮、超*、后勤机房等,地下二层设置商业、零售、餐饮、超*、后勤机房、机动车停车库等,地下三层设置机动车停车库,共设机动车停车位****个。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见《报告表》。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二)建设单位委托**环境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报告表》。
二、我局做出以下决定:
(一)根据《报告表》的分析结论意见与建议,从环保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中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具体有:
*、项目内应雨、污水分流,各种污水应分质分流。其中,餐饮含油废水经二次隔油处理、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与循环冷却水排水、垃圾房冲洗废水及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格栅处理后纳入*政污水管网。排放的水污染物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规定的三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应在项目各污水总排放口按规范设置废水采样口。地下机动车停车库不应设置机动车洗车设施。
*、应按照《报告表》的意见,除南区C*#-C*#、北区T*-T*一层、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外,其余建筑内建成后不得引进产生油烟气的餐饮项目,拟设置餐饮场所的建筑应在结构上具备餐饮油烟气排放专用井道至楼顶,且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井道及各级排风管道截面积应与其服务的餐饮场所面积相匹配,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米。井道排放口应安装二级处理用油烟净化设施、除异味设施,排放的油烟和臭气浓度应达到《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并安装油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入驻餐饮项目产生的油烟气经一级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排入油烟气专用排风管道,各项目排风量总量不得超出相应井道及其各级排风管道的推荐排风量范围,且排放的油烟、臭气浓度应达到《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并安装油烟气在线监控设施。项目油烟气排放口及入驻餐饮项目油烟气排风管道均应按DB**/***要求设置采样口及采样平台。燃气锅炉应采用低氮燃烧等技术措施,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通过排气筒至T*楼顶高空排放,且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应急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颗粒物捕集器处理后排放,其中南区排气筒设在C*#楼正下方的地铁风井内,北区排气筒设在T*楼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垃圾房应采取措施控制臭气的产生和排放,项目边界处的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规定的周界浓度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排气筒应按GB/T *****的要求设置采样口及采样平台。
*、地下机动车停车库的出入口、排风口应符合《机动车停车场(库)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综合性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冷却塔等产生噪声的商业经营使用的设施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地块东、南、北侧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排放限值要求,西侧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排放限值要求。空调安装应符合《***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项目内各类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按照本*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应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对文物保护目标的保护措施。
*、应按《报告表》的要求,完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养、运行台账等管理制度,落实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排放的污染物长期、连续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生非正常工况,立即停用相关设施设备或停止相关区域营业活动,直至设施修复为止。
*、施工期间应安装扬尘、噪声视频在线监控设备。并按《报告表》的要求,落实施工期相应的环保措施,减少和控制污废水、扬尘、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如需夜间施工应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扬尘监控点颗粒物浓度应符合《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DB**/***-****)的控制要求,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控制要求。
三、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申请人如不服本审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