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1月28日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地 址:东屏街道东岙村
申请人房屋座落于东屏街道东岙村,该两户于2018年8月向本局提出个人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行政许可申请,经本局审核拟批准拆扩建。拟批准罗杭龙筑占地为53.99平方米,建筑层次规划控制三层,即底层层高3.30米,二至三层层高3.00米,建筑风格为坡屋顶,建筑物总高度为9.30米(坡屋顶坡度22.5度),底层室内地坪标高为5.75米。
四至如下:(见图)
东北侧:张 晶房;
西南侧:邵速频房;
西 侧:陈坤旭、陈坤巨房。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洞头区东屏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公示可登陆http://xxgk.dongtou.gov.cn/col/col1384224/index.html查询。(联系电话:59389156)
温州市洞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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