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冀都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吨吡虫啉原药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行政审批局交通环保处进行反馈,提交书面意见,签署真实姓名,反馈时间**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耀
联系电话:***********
地址:***城南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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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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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槐安东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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