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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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瑞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塘厦镇布尾路**号*栋***室 |
建设单位 |
***瑞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瑞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属于**项目,位于******塘厦镇布尾路**号*栋***室(北纬 **°**’**.**”,东经***°*’**.**”)。经营范围:塑胶制品;零售业、批发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为***m*,建筑面积为***m*;项目主要从事塑胶卷芯、塑胶制品的加工生产,本项目建成后生产塑胶卷芯**吨/年、塑胶制品**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挤出成型、注塑成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到*政管道,经*政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项目挤出成型、注塑成型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 “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资质”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效率约为**%,经处理后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中转物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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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公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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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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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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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塘厦镇迎宾大道*号十三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